川瑞公司纪委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研讨会
4月26日,川瑞公司纪委召开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茂琼主持会议,公司纪委委员、专兼职纪检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李希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对新修订的《条例》各章节主要内容,特别对违反“六大纪律”的具体行为结合工作实践进行了详细解读。公司纪委委员紧密围绕“学懂弄通新《条例》,知行合一作表率”交流发言、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全体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严格监督执纪,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一是要原原本本学。纪检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好表率,原原本本学、逐条逐章学,坚持个人自学常态化,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要求,把《条例》更好地运用到监督执纪工作中。二是要融会贯通学。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学深学透,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三是要结合实践学。紧密结合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践,结合公司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深化活动、以案促改等工作,带着思考学,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四是要在监督执纪中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精准执纪、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实事求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好政策策略,把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